养老院连锁 - 甘肃民政:养老机构收住失能老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,按星级再加补贴

各市(州)民政局,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: 《甘肃省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管理办法》已经2025年5月9日厅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 甘肃省民政厅 2025年5月14日 甘肃省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根据《养老机构管理办法》《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5 号)、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甘政办发〔2021〕82号)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,是指依托省市县三级福利彩票公益金,以入住老年人能力状况为测算标准,根据实际收住人数,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的补贴资金。 养老机构收住特困供养对象的,同等享受运营补贴。 第三条 各地民政部门要以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为单位,在扎实做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、医养结合机构确定、老年人能力评估的基础上,精准核定养老机构服务能力,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。 运营补贴不得用于养老机构建设和设施配置。 第四条 补贴对象为全省范围内依法登记并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,并符合下列条件: (一)依法登记; (二)持续正常运营一年以上; (三)向民政部门备案,且纳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。 第五条 运营补贴分为基础补贴和浮动补贴,其中:基础补贴以养老机构实际收住老年人数和入住时间测算;浮动补贴以机构等级评定复核结果、是否属于医养结合机构等因素综合确定。 (一)基础补贴标准 养老机构收住生活自理老年人的,按照每人每月100元予以补贴;收住半失能老年人的,按照每人每月200元予以补贴;收住失能(失智)老年人的,按照每人每月300元予以补贴。 (二)浮动补贴标准 1.养老机构根据《甘肃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开展等级评定,通过等级评定并经复核的,在基础补贴标准上,五级养老机构每月增加50元予以补贴;四级养老机构每月增加40元;三级养老机构每月增加30元。 2.对于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,在基础补贴标准上,按照每月增加50元予以补贴。医养结合机构,以卫生部门出具的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或备案文书为准。 3.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,浮动补贴可叠加享受。 第六条 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按照以下程序申请、拨付: (一)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实行先服务后补贴,执行年度核算。 (二)按照属地管辖原则,养老机构须向主管的同级民政部门提交享受运营补贴的书面申请,同时提交机构登记证书和备案回执。 (三)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,须于每年10月30日前向当地县(市、区)级民政部门提出运营补贴申请;按照甘肃省财政厅、甘肃省民政厅印发的《甘肃省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》(甘财社〔2025〕28号)要求,经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两级民政、财政部门逐级审核后,于11月30日前以市(州)为单位统一报送省民政厅;省民政厅根据市(州)报送材料,予以复核,于12月底前报送省级财政部门审批后下达资金。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财政、民政部门要将资金及时拨付到应补贴机构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。 第七条 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市县福利彩票公益金按比例负担,其中:省级负担80%,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负担20%。省直管县由县级全额负担20%,非省直管县由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分别负担10%。有条件的地方,可根据财力适当提高补贴标准,所需经费由地方负担。 第八条 老年人能力评估,依据《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》(GB/T 42195-2022)开展。 第九条 养老机构出现失信行为的,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。 第十条 省民政厅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,定期对养老机构入住相关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进行核查,凡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套取、骗取补贴的,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 第十一条 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。相关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、使用管理中,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资金及其他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。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民政厅负责解释。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5年5月14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《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的通知》(甘民发〔2019〕71号)同时废止。
-
养老院连锁 - 关于养老机构公建民营,必须弄清楚这9个问题[2025-09-17]
-
养老院加盟- 养老市场将迎来规模化发展,2050年将增长到106万亿元![2022-06-10]
-
bat365养老- 养老用地八问[2021-05-29]
-
养老院连锁 - 《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》[2025-01-08]
-
养老院连锁 - 养老服务机构筹建、运营、管理过程中等问题,民政部有最新回复[2025-01-08]
-
养老院连锁 - 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产业的若干措施[2025-03-29]
-
恭喜bat365养老入驻衡水市深州养老市场,打造深州首家bat365养老医养结合型养老连锁分院在即![2021-03-11]
-
养老院连锁 -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[2025-12-06]
-
bat365养老- 养老机构各级养老护理人员职责[2021-06-08]
-
如何成为一名养老护理员?都有哪些要求?分为几个级别?需要掌握哪些技能?[2022-06-16]
-
养老院连锁 - 上海:全面推进适老化改造 小改造提升居家养老便利度[2025-01-08]
-
养老院连锁 - 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(2025年版)的通知[2025-09-15]
-
养老院连锁 - 央行将设立5000亿元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[2025-05-08]
-
养老院连锁 -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[2025-09-26]
-
养老院连锁 - 关于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的通知[2026-03-12]
-
卫健委、中医药局联合发布《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》[2020-12-15]
-
养老院连锁 - 养老机构委托服务规范[2025-04-10]
-
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联合印发《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2022年工作要点》[2022-05-14]
-
养老院连锁 - 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[2025-12-11]
-
bat365养老- 中小养老机构如何实现规范化管理?有5个层次8个路径[2021-06-17]
-
养老院连锁 -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通用规范[2025-10-31]
-
养老院连锁 - 山东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落地,惠及60万中重度失能老人[2025-08-09]
-
辽宁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辽宁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补助激励支持实施办法》的通知[2020-10-29]
-
养老护理|v老年糖尿病患者的七种锻炼技巧[2019-06-17]
-
养老院加盟- 财政部拨款74亿元支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(附项目列表)[2022-03-19]
-
养老院连锁 - 重庆市养老服务政策扶持及标准[2025-04-01]
-
养老机构会员制:3种模式与法律风险[2021-06-16]
-
养老院连锁 - 关于落实养老护理员相关补贴政策的通知[2025-01-08]
-
星科bat365长寿居开业在即,特大惠民活动正在进行中,欢迎来电咨询![2022-06-10]
-
bat365养老| 养老院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[2020-09-29]
-
武汉拟实施养老服务补贴新政 每人每月最高可领800元[2022-06-10]
-
养老院连锁 - 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指引[2025-12-10]
-
养老院连锁 - 正式发布:政府工作报告[2026-03-16]
-
养老院连锁 - 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[2025-09-02]
-
养老院连锁 -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《关于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》[2025-06-11]
-
养老院连锁 - 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操作规范[2025-11-29]
-
养老院连锁 - 民政部部长:面向全体老年人建设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[2025-03-11]
-
自然资源部:敬老院老年养护院等可单独供地[2021-06-28]
-
养老院连锁 - 山东省养老服务领域支持政策[2025-06-25]
-
养老院连锁 - 安徽省鼓励民间资本整合、改造闲置社会资源用于养老服务[2025-12-08]